开展赋权执法培训 加强基层消防执法力量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保有量逐年不断增加,车辆随意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时有出现。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电动车的消防隐患话题再次引发全民关注。3月11日,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连日来,我市众多小区开始行动,拟禁止电动车上电梯、违规充电等,引发广大市民热议。3月11日、12日,记者再次走访我市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业主和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了解我市电动车停放、充电现状。
物业、业委会、业主集体发力 小区自发排查电动车乱象
“‘僵尸车’挤占了小区有限的充电车位,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为充分利用停车资源,物业服务中心将对长期停放不动的车辆进行清理。”3月11日,位于华兰大道旁的天鹅第一城小区各单元内张贴着通知,物业公司将对落满灰尘且无人清理的无主“僵尸车”进行集中处理。记者看到,该小区的空闲位置也开始施工加装停车棚、充电桩。
“规划并加装电动车停车位、充电位”“10日内安装电梯感应器,禁止电动车上楼停放与充电”“统一小区现有充电桩价格,降低业主充电成本”......与此同时,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也发布了针对电动车上楼、违规充电现象的应对措施。
在业主群内,各业主畅所欲言提出各自的合理方案,共同阻击电动车随意停放、违规充电现象。“过去看到有人推电动车上电梯,我一般都默不作声,现在我会委婉地提醒一下存在消防隐患,对方也就知趣地离开了。”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业主之间互相监督很有必要。
社会各界群防群治 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南京“2·23”火灾事故后,我市众多小区开始就居民楼栋电动车入户、步梯楼梯间堆放易燃物品进行排查清理。市新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全体业主发布了温馨提示,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群防群治,发现电动车登楼、进电梯、入户等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水木兰亭小区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南京“2·23”火灾事故后,小区物业中心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开始大力度清理大厅内停放的车辆,规整园区不规范停放的车辆。曾经挤满电动车的居民楼大厅终于不像以往那么杂乱了。
火情警报骤然拉响,应急措施迅疾如风。在奥园康城小区,物业近期进行了突击检查,开启一场别开生面的安全守护行动。所谓的突击检查就是模拟现实生活中的紧急火灾场景,全方位检验现场人员面对突发事件时的真实响应速度与处理能力,来进一步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车楼梯停放或入室充电实在令人感到后怕,这就是一颗‘隐形炸弹’。”记者走访中,不少物业负责人表示,在排查清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活动中,不少业主自发组织参与,从自身做起,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除患攻坚进行时 我市集中曝光一批火灾隐患单位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记者了解到,连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
消防部门对在全市检查中存在典型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并做好整改期间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绝对安全。
为吸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推进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城建部门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个别小区存在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防火意识不高等问题,检查人员向小区负责人指出问题,并督促其尽快整改。
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最高可罚款5万元
3月11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通告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的,在其他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车充电的,通告明确了对经营性单位、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的罚款金额。
对违规停放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火灾,构成违法的,通告也明确了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11日通告发布后,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发动乡镇(街道)基层力量及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大喇叭、业主微信群、电梯广告、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提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安全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全力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为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消防行政执法进程,加强基层消防执法力量,连日来,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还对各镇办分管副职、消防专干、综合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乡镇(街道)赋权执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消防部门全面解读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消防行政处罚权清单和消防赋权执法的具体内容,讲解对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车充电的处罚依据、违反条款、法律法规、自由裁量等内容,以进一步增强辖区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相关业务水平。
电动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必须整治
“为什么电动车充电时容易起火?电池的质量问题至关重要。”市民魏先生认为治标还要治本,如何让电动车不再是“定时炸弹”,监管标准的完善和落实、市场门槛的确立、使用时的检查制度等都需要完善。
记者了解到,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电动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
部署会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电动车认证实施规则和检查要点培训。我市将综合运用市场监管系统“工具箱”,“多兵种联合作战”,一体推进,坚决遏制违法行为,打赢电动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攻坚战。
电动车充电有讲究
预防起火后“火烧连营”
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员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按照电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小时~10小时完成充电。楼道中的电动车一旦起火会直接阻断逃生和消防通道,切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起火后“火烧连营”,造成更大的事故。
改装电动车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电动车内部一旦进水,就有可能引起短路,从而导致车辆自燃等事故。此外,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车及配件,否则会增加火灾风险。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崔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