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聚焦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靶向发力、多措并举,加强突击检查和执法,全力守护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
2月24日至25日,全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门店930家,生产企业1家,其中在124家单位发现问题隐患,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6份,立案查处44宗,现场抽检(含快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经营单位459家,抽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627件,发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单位48家、配件产品不合格单位22家,发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68件、配件产品不合格产品73件。本次检查注重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贯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6号令相关规定,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各项制度,坚决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守好合法合规经营底线。
福田区
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全覆盖检查,其中正常营业107家,未营业12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57人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未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销售车辆与3C证书不一致、鞍座超长、加装配件、限速装置不符等,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拟立案6宗。
罗湖区
共检查门店121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加装后尾箱、在店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堆放大容量电池等问题,对经营门店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违法行为案件5宗。
盐田区
共出动28人次,对辖区内全部2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张贴宣传海报23份,发现问题3个,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下架退回问题产品2件(蓄电池)。
南山区
对辖区18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全覆盖检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85家,发现个别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力,存在销售整车质量超过55kg,鞍座加长超过35cm的情况。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共发出责令整改书16份,查扣电动自行车5台,立案5宗。
宝安区
在2月24日晚的突击夜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销售门店89家,查扣加长座包、不合格头盔等6套,拟立案3宗。在2月25日开展的联合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门店96家,查扣电动自行车12台,其他配件产品43个,拟立案7宗。
龙岗区
共出动65名执法人员,检查辖区销售门店47家,发现问题18家,发出18份责令整改书,立案4宗,扣押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产品4件,全力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龙华区
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70家次,发现不合格电动车16台、不合格电动车配件8个,立案2宗。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待售车辆存在加装电池盒及加长座椅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门店负责人进行了严厉告诫,责令限期整改,不得销售与国家标准不符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非法改装车辆。
坪山区
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销售门店116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查扣电动自行车1台、头盔10个,拟立案2宗。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进行整改,未现场整改到位的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光明区
2月19日,光明区印发了《节后复产复工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底前完成辖区284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全覆盖执法检查。截至2月25日,已检查电动车门店91家,立案9宗,扣押不合格电动车35台。“2•23”南京火灾事故发生后,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再次迅速行动,开展电动车专项执法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检查电动车及配件销售单位31家,立案3宗,发现不合格电动车6台。
大鹏新区
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2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现场扣押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3辆和安全头盔9个,拟立案7宗(电动自行车超重、座椅超长、销售三无头盔等)。
深汕特别合作区
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出动8人,检查16家相关销售单位,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27批次,暂未发现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产品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抓好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秩序,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