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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馨月
2月16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残障人士盗窃案,院长丁峰担任审判长,铁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欣出庭支持公诉。
考虑到刘某某系残障人士且没有委托辩护人,为充分保障残障人士的诉讼权利,客观真实了解案件事实,法庭通过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同时,法庭聘请专业手语老师为本次庭审提供现场同步翻译,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旁听。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
庭审中,合议庭根据被告人和手语老师的沟通交流,引导被告人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效把控庭审节奏,手语老师的精准翻译,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权、陈述权的行使,其认罪认罚的态度意愿得到了全面表达。整个庭审过程,法官和被告人克服语言沟通障碍,顺利完成了庭审程序。
法庭上被告人刘某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忏悔。因被告人有多次同类前科,且系累犯,盗窃数额较大,法庭将另行择日宣判。
铁西区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尤其是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