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4日开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已开始受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啦!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要求,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助学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其中,免除利息流程不需要学生提出申请,已自动予以免除;需要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根据相关系统提示提出申请。
申请途径: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也可拨打95593服务热线咨询。
中国银行:学生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请,也可拨打95566服务热线咨询。
申请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交
1.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
2.户口簿(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共同借款人(生源地)的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申请
中国银行
·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交
1.本人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校学生)
2.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卡)。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学生本人在线填写并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办理流程:
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按提示注册学生在线系统(生源地)
2.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如果已通过预申请,导出申请表中仅包含《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如果未通过预申请,导出申请表中还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申请表》需要本人签字,《认定表》需要手动填写并由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
4.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5.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在我省覆盖的县(市、区)网点有所不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查询自己户籍所在地是否有网点,也可以拨打当地学生资助热线咨询。
由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承办的2023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登录相关银行的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申请,或者入学后通过学校统一申请办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编辑 刘永豪 实习编辑 王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