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严格查处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规范交通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加强违法整治
10月13日,交警南岗大队在博物馆转盘道周边开展电动车违法治理。经过一段时期的治理,电动车守法率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仍有个别交通违法行为发生。10时许,执勤交警发现一辆载人的电动车在红军街机动车道穿行后,越压停止线,占压在了人行横道上,交警立即将电动车引导至路旁进行查处。执勤交警现场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教育后,处以50元罚款。电动车驾驶人也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示以后将按规定车道行驶,按线停行。
违法合并处罚
9时50分许,交警道外大队交警在南勋街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车在单行道逆向行驶,电动车的驾驶人与乘车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对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见状纷纷避让,情形十分危险。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针对驾驶人、乘车人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0元罚款。
教育处罚并行
10月13日10时许,交警在公滨路执勤时,发现一快递车辆驾驶人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指出其未佩戴头盔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驾驶人的不良驾驶习惯和侥幸心理进行纠正,告知驾驶人安全头盔在遇有紧急情况时的保护作用。
10时20分许,交警在南勋街发现了一名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当交警指出其违法行为时,驾驶人才在车内找出了被“保护”在货箱内的安全头盔,两名驾驶人均被处以50元罚款。执勤交警表示,目前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都能规范骑行,但仍有个别驾驶人骑行习惯较为随意,未佩戴安全头盔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违法行为之一,这体现出部分群体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还较为淡薄,警方将采取引导、纠正、查处等多种方式,使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
交警提示:电动车作为城市出行的一种交通工具,相关驾驶人应该养成良好驾驶习惯,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力度,坚持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持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