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烟台晚报收集编辑:烟台晚报
大小新闻客户端2月15日讯 (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宋春晓)昨日,记者获悉,烟台福山区民政局依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该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提高。
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53元提高到100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335元提高到140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075元提高到1120元。上述提标增补资金将于2023年2月份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