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租借他人车辆,伪造车辆行驶证进行抵押,以此牟取贷款是否违法?
近日,潮安法院依法审结一宗诈骗罪案,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宁、董某军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14日,被告人谢某宁为非法获利,向潮州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租了一辆丰田牌汽车,后伪造一套车主为被告人董某军的假证件。3月18日,被告人董某军在明知自己并非该车车主的情况下,仍签订二手车转让协议等文书,帮助被告人谢某宁将车抵押给被害人谢某,先后骗取抵押款共计人民币34800元。后谢某宁将骗取款项用于网络赌博。
潮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宁、董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赌博如无尽深渊,广大群众应认清赌博陷阱,切勿身陷其中。
同时,任何以诈骗为目的“小聪明”终将会被识破,广大群众应严守法律,切勿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