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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石发布收集编辑:黄石发布
“我们是大冶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就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进行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根据规定,我们将对此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清楚了吗?”25日,在大冶市检察院的“示证+同录”控辩协商室里,刑检部门检察干警正在开展“示证+同录”控辩协商音视频管理平台操作培训。
据悉,涉市场主体“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室是大冶市检察院充分保障涉市场主体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办理本地区涉市场主体案件时,引入“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规范认罪认罚环节,细化控辩协商细节,有效减少涉案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讼累,有效提升诉讼效率,让认罪认罚更加公开透明。
此次培训拟提高办案人员对“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相关程序,保障办案效果。黄石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该次培训,并就下一步如何优化涉市场主体“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室试点工作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