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自然资源部公示首批认定的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汨罗市成功入选。
据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首批(约300个)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2025年。
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将享受“优先选取示范县(市)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创新试点;支持示范县(市)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示范县(市)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对示范县(市)给予优先支持”等政策。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推动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汨罗市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增量。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和园区重大项目用地规模、结构与时序,推行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审批,严格执行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目录,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出台《中心城区闲置空间盘活利用行动方案》,通过加大供地力度、批文撤销、规划调整等方式,加快对城区零星地、边角地、招商项目未供地、未完成征地拆迁的待供地等地块处置。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着力解决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性供需矛盾,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消化处置。通过协议收回、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等方式处置政府原因导致的批而未供、低效用地;通过督促、帮扶、无偿收回等措施处置企业原因导致的批而未供、低效用地;采取协议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供应方式,全面清理低效工业用地。提升亩均效益。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强化土地利用动态巡查,降低园区和企业用地成本。开展园区土地利用专项普查和闲置低效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提高园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和空闲土地盘活率。截至目前,全市批而未供处置率达84.8%;闲置土地处置率排名全省第一;园区低效用地处置率达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