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
1月23日,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印发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对期末、假期和开学工作
作出具体安排
各位同学、老师、家长
一起来划重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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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放假通知
中小学2024年1月26日开始放寒假,2月24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25日正式行课。高三年级寒假起止时间,由学校结合教学进度进行安排,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若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各县(区)需调整放假及开学时间的,需经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
01有序组织期末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考试计划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期教育教学任务;各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要科学组织质量监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
02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寒假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严禁强制学生参加研学实践及冬令营活动;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体育、艺术、劳动作业,引导学生通过动手动脑,提高实践意识和创新能力;利用寒假开展教师减负自查,认真梳理进校园的各项活动,以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创先争优等活动,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各县(区)教科体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从严查处“黑机构”和假期学科类“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
03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从攀比,不盲目跟风报班;要引导学生在假期期间坚持规律作息、减少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提高综合素质;假期期间学校与家长要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居家心理建设,帮助学生树立乐观、积极、健康的心态。
04强化假期安全教育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针对寒假和春节期间学生活动特点,充分利用假期前“校园安全最后一课”,以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御、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电信诈骗、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范流行性疾病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家校共育、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开展一次专项治理,重点查堵“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等劣质有害产品,切实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利用家长会或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增强广大家长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05严格假期值班值守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实行干部带班值守;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室危化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
06提前做好开学准备
认真落实国、省、市关于办学条件改善、教育经费保障、课程课标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合理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开学前校舍维修改造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宿舍食堂准备到位、教职工到岗到位、教材教辅课前到位。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开学准备情况的专项检查,指导学校落实好师生员工开学返校工作。
特别提醒
寒假春节将至,有个别培训机构和个人冒充受市内外学校委托进行招生诈骗活动,并通过微信、抖音等方式发布考试招生信息,对此,各地各校要向学生、家长特别提醒:凡是“考试”“收费”等招生,都是诈骗;凡是“委托机构”“特殊渠道”宣传入学等,都是诈骗;凡是通过“辅导班”“培训班”等中介入学,都是诈骗。市内外各地各校考试招生信息均通过官网、官微发布,凡是非官方平台和非权威媒体发布的招生消息,都是谣言,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诈骗陷阱。学生或家长凡是遇到类似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来源:巴中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