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5月28日,广西南宁一商场员工称将商场门口盲道买下并用石墩阻挡,引发关注。28日,涉事商场回应称,工作人员称将盲道买下系表达错误,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商场未将盲道买下。商场所属社区回应,未放石墩时该处曾发生事故,考虑到安全隐患,才放置石墩禁止车辆驶入。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据5月29日新京报报道)
28日,广西南宁一名残障男子发视频称,南宁时代朝阳广场前的无障碍通道被物业公司放置的隔离墩阻挡,多次反映后仍未挪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放隔离石墩是为了防止电动车通行,由于楼盘是商住一体建筑,有很多居民在广场散步、打羽毛球,之前没有放隔离石墩的时候,共享单车和电瓶车经常占满通道,也有小轿车开进来停放,容易和居民活动发生冲突,既不安全也不美观。
道路被石墩隔离比较常见(图源新京报)
商场门前的街道被一排石墩围起来,酒楼、餐厅之类商家门前的街道被石墩围起来,单位门前的街道被石墩围起来,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可谓司空见惯,甚至是让人见怪不怪,以为就是这样的。实际上,无论阻挡盲道,还是阻挡人行道,都是违法的。临街机构门前的街道属于公共资源,不是哪个商家的私家地盘,并非商家的门口就可以“我的地盘我做主”,就能用石墩或水泥桩柱之类的隔离起来。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除了职能部门依法设置马路的隔离设施,诸如步行街上为了防范机动车进入人行道,在入口处放置石墩。这属于依法设置道路附属设施,属于正常的管理手段。在此之外,其他单位与个人是不能自行圈占门前道路的。如果发现街道被擅自阻隔,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予以移除处理。
石墩会影响到正常的通行(图源新京报)
南宁这家商场门前的无障碍通道被物业公司放置的隔离墩阻挡,这属于违规设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残障人士路过会有保安帮忙将隔离墩挪开,“我们这里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只要有残疾人来,我们就去挪石墩。”
这个说法站不住脚。电动车、私家车之类在街道上的乱停乱放确实会影响到行人的通行,而设置隔离墩同样会影响到行人的通行,尤其是对残障人士不友好,还会阻碍到轮椅、婴儿车之类的通过。治理违停不能靠挡道这种方式,这是以违法来防止违法,又岂能行得通。
设置隔离墩实际上是一种懒政行为。既然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那就可以随时劝阻违停,或设置一个方便临时停车的场所也行。为何要放置隔离墩挡道?以石墩挡道来图省事,却全然不顾行人的需求,这岂是服务之道。
一些城市已意识到街道上的石阵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此进行了优化设置,诸如将公共场所的U型杆、隔离石球间距进行改动,确保轮椅、婴儿车、助行器等辅助设备顺畅通行,并在调整好的两侧障碍物上贴上“无障碍通道”标识。让道路“无碍”更“有爱”,这才是应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