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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月13日,国新办举行2022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对于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吕大良在发布会上介绍,1月8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以来,口岸通关平稳有序。
1月13日,国新办举行2022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摄影
吕大良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海关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稳妥有序、科学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一方面,优化口岸入境人员卫生检疫措施。海关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在口岸环节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新冠病毒采样核酸检测;将来华人员行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纳入海关健康申报内容;在口岸对入境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明卡核验、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常规卫生检疫措施。同时,根据健康申报结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另一方面,优化入境货物检疫措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监督等措施,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保持与出口国家和地区主管部门的沟通,督促其落实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防范污染指南。对进口的非冷链物品,海关在口岸环节不再实施针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风险监测和预防性消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