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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云收集编辑:鞍山云
青少年一时冲动犯了罪,会不会留下案底?能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会不会影响以后求学、入伍、找工作……这也是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担忧。7月13日,铁东区人民法院联合铁东检察院、市公安局铁东分局、铁东司法局正式会签《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进行详细的规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这在鞍山尚属首次。
据了解,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涵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定义及范围、封存情形、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提供查询服务的主体及程序、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内容。《实施办法》所封存的犯罪记录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与刑罚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以及电子版档案。
法官介绍,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对法律的认知不够,一旦形成犯罪记录,会对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多个方面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创造稳定的社会秩序。《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助于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消除涉轻罪的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此次会签是铁东法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次有益尝试。下一步,铁东法院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努力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好。
全媒体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