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准格尔旗
“重预防、保健康”11种重点疫苗
政府补贴民生实事项目的
通告
经1月26日准格尔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票决同意,决定从2024年1月27日起开始实行准格尔旗“重预防、保健康”重点疫苗接种补贴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实施原则
按照受种者自愿接种的原则,各接种单位根据受种者实际情况,严格按照11种重点非免疫规划疫苗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接种,操作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人群
所有准格尔旗户籍(以接种当日受种者提供户口簿原件为准),且适宜接种列入补贴的11种重点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人群。
四、实施时间和内容
从2024年1月27日零时起(即发布公告之日),为准格尔旗户籍居民(符合国家免疫规划的人群除外)按政府补贴60%疫苗费的标准接种11种重点非免疫规划疫苗(之前实施的65周岁以上准格尔旗户籍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肺炎和准格尔旗在校女学生免费接种二价宫颈癌疫苗的民生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持续实施免费接种)。
五、相关要求
①在2024年1月27日零时前已缴费且已完成接种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已缴费但未完成接种的部分实行全额退款;
②在2024年1月27日零时后已缴费已完成接种的,按照补贴标准退还疫苗价格的60%;已缴费但未完成接种的部分实行全额退款。
符合退款条件的于2024年3月1日前携带需退款疫苗的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接种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按自动放弃处理。
从2024年2月1日开始各接种门诊务必按照项目要求执行,2月1日以后产生的接种费用再不予办理退费手续。新接种11种重点非免疫规划疫苗时,受种者需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接种时未提供相关证件接种时按全额收取费用,后续再不予退费。
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月31日
来源:健康准格尔
编辑:李由、刘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