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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取证和审查,确保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切实提高办案质效,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会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取证要点、证据标准,特别是围绕犯罪构成的主观明知、客观行为、情节严重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怎么样取证”进行详细分析,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程序规范、追赃挽损要求、电子证据的获取进行规范,同时对证据卷宗目录、注意事项明示了标准。
《指引》的会签,标志着天山区进入了规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尤其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新阶段,是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有益尝试,为促进以刑事检察现代化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通讯员 祖丽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