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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陈道峰
11月25日,记者从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得知,得到信用修复的被执行人某福利建陶厂已主动将案件欠款付清。这是张店区法院运用“善意文明执行+信用修复”机制取得的成果之一。
这是一起高某申请执行某福利建陶厂劳动争议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店区法院运用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清偿案件债务,于是张店区法院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承办法官在企业现场调查时了解到,被执行人此前信用良好,本案系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履行。该企业为社会福利企业,涉及众多社会福利岗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使其经营更加困难。
了解了企业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将该企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虽然案件可以执结,但是并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为此,承办法官通过细致耐心地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法院作出承诺,恢复正常经营后,将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向法院提交了暂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申请。收到申请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依法对被执行人某福利建陶厂进行了信用修复。
这起案件是张店区法院加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张店区法院已对375家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在移出失信企业名单中,已有85家失信企业履行了义务。89家企业案件终本后,经过线上线下查找,无可供执行财产,根据实际情况移出失信名单。201家企业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实际履行,经申请人同意移出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