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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张店收集编辑:今日张店
日前,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张店区法院在执行袁峰、王梦瑶与施川、河北隽德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施川、河北隽德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袁峰、王梦瑶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河北隽德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3MAO7TUFB94
被执行人:施川
身份证号码:130123****06030037
执行案号:(2021)鲁0303执4089号
执行依据:(2021)鲁0303民初210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82052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施川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或申请人承诺的其他悬赏承诺)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