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温州市社科联代表、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招托、温州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副会长郑信科等一行四人,走访调研瑞安市东山街道瑞鸿社区外滩印象小区业委会。
外滩印象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冬岚对小区整体情况作了介绍。该小区占地1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业主500户,业委会委员7人。小区管理制度和作法按照通用的业主公约、意议规则修改后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小区注重居民生活感受,倡导致富共建精神,节假日经常举办活动丰富居住业主的生活。随后,双方就小区业委会管理、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透明度形式制度研究进行了探讨。
在经过东山街道瑞光社区外滩香颂时,有业主和物业公司反映,业委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增补业委会委员并私自解聘物业,属于程序违法,业委会存在暗箱操作行为。
为深入了解情况,吴招托一行人找到了瑞光社区的林景光书记。林书记表示,由于利益之争,该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矛盾重重,存在业委会、业主和物业公司几方关系不协调等问题。该业委会委员17人,主任和两位委员辞职,目前委员为14人。就业主提到的“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即增补委员”一事,林书记表示,增补人如果不符合规定,将依法撤销这名委员。对于“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林书记称,据了解,这是由于业委会成立时有在微信群里接龙,该事项是由业主代表决定的。
针对基层关系不协调,工作制度的缺失,吴招托表示,业委会是执行机构而不是决策机构,用心做事同时还需依法依规。根据国务院物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由此可见,小区选聘物业公司不能由业主委员会直接选聘,而必须通过业主共同决定。业委会工作要公开、透明,让更多的业委会开展工作更加规范,才能得到社会广泛的认可。
据悉,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由资深的物业、建筑、物管方面的专家、教授、知名的社会工作者和深谙物业管理法规,并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律师组成。学会成立至今受到上级部门给予的众多荣誉,被评为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先进社会科学团体。研究会致力于协调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企业、业主与房开公司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引导行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着力各项法律合规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助推我市住宅小区、园区和谐发展,为业主排忧解难,为政府搭建桥梁,为社会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