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首届文化强国建设高峰论坛“文化遗产保护”分论坛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在第二单元座谈中,嘉宾们围绕“全面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主题,进行思想交流与碰撞。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张松
“人民的城市人民建,人民的城市首先是美好的城市。”张松指出,一百年前的很多东西现在我们已经看不到了,只能通过一些图纸、图片和文字记载来讲述,这是有问题的。他认为,要保护好文物,首先要立法。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对馆藏文物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提出,人民财产的保护不是都要放到博物馆里,而是要在日常生活在中去保护。同时,他还强调要加强对文物遗产保护的财产保障。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双聘教授 赵燕菁
谈到历史名城保护,赵燕菁建议不仅仅要保护单栋建筑,还要保护环境、创造这个老房子能生存下来的环境。
城市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会伴随许多新的功能出现。是否要把这些功能高度集中在一起?在赵燕菁看来,“只要集中在一起,这个功能一定会压迫另外一个或者牺牲另外一个,因为它要成长。”
“作为一个城市,我们能不能有一个‘双速’的城市?这个城市里不是所有地方一起增长,可否把增长的放到一个空间里,把保护的放到另外一个空间里?”赵燕菁认为,整个城市必须大扩张的前提下,老城可以维持老城的增长速度,新城则按新城的节奏来,如果把这两个在空间上放到一起,保护费劲、发展也费劲。
回顾之前的保护举措来看,凡是没有在空间上实行分离的城市,老城区基本上都难保不住,凡是实现空间分离的都保住了。他认为,“深圳的做法比较好,城市里有机分工,所以就保护好了。”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 曹劲
现在,文物保护正经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曹劲指出,有些文物被拆,是因为没有得到被保护的身份。在世界各地,几乎所有国家文物保护的第一原则就是国家认定,我们只有完成了国家认定、国家登录之后,它们才可以受国家保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名城管理条例》的保护。
曹劲指出,当发生一些毁坏文物的做法时,常常是以罚代刑,实际上,“我国的文物保护已写入宪法与刑法中,其中提到涉及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法律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武器。”所以,她经常到处呼吁,“破坏文物,第一件事不是打文物局的电话,而是要报警。”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查群
“当我们大规模地开始文化遗产保护时,需要思考的是价值认知,这是核心问题。文物的核心价值是什么?这是需要学习和教育的。”
查群认为,文物保护价值的认知统一之后,才知道方向在哪儿,才知道怎么去做。就像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如果你有了核心价值,就要知道构成这个核心价值的载体是什么,这时候就不茫然了。
查群提出,在这个行业坚守的人特别少,随着国家与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也希望能加强人才的培养与供给。
南京大学国家文化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姚远
姚远认为,保护文化遗产不仅是文化、文物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宣传部门也应该大力支持文物部门的工作,而且应当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知识、法律的宣传。同时,应当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对破坏文物进行舆论监督,只有舆论监督和信息公开透明,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各界的参与,实现保护的合力。
姚远强调,保护文化遗产要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保留历史原貌不搞过度修缮、过度开发,更不能搞拆真古迹、建假建筑,要加强系统性保护的力度。“这是我们的时代使命,而且还要让居民在胡同街巷里过上现代生活,让文旅融合有效促进传统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报业记者 李海若/文 高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