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如何兜牢民生“底盘”?今年以来,宜昌市民政局通过政策发力、执行给力和服务助力,强力推动社会救助提标扩围增效,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首次在宜昌市域范围内实现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统一。2023年3月底,宜昌市民政局提请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700—730元/人统一提高到每月800元/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530—580元/人统一提高到每月600元/人,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同比上涨11%,农村低保标准同比上涨6%。同时,以城乡低保标准为基数的特困供养、孤儿养育、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同步调整。
在实现保障人口扩面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精准实施特困扩面。严格落实特困认定中残疾扩面政策,将智力、精神三级,以及肢体二级和视力一级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认定范围;严格落实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赡(抚、扶)养费豁免政策,对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视同无赡抚养人。今年以来,全市新增1410名特困人员。二是单人施保应保尽保。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政策程序纳入“单人保”范围,并落实全额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3178名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单人保”政策。三是全面开展低边家庭认定。将原来的“因救助”认定升级为“依申请”认定,凡对象主动申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均100%受理,不再与是否申请其他社会救助事项挂钩。今年以来,全市新增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3697户。四是便捷实施小额临救。将800元及以下的小额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全域推广居住地申享。适当扩大临时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范围,在开展认定时只核算实际支出和家庭财产状况。今年以来,全市已实施临时救助9738人次,其中急难型临时救助1719人次。五是从快启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将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前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对象,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1950人。
今年以来,宜昌市民政部门通过创新服务,在提升救助供给能力上也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一方面使快速办理更便捷。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认定事项的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
同时实行居住地申享。今年3月起,将申请对象户籍从宜昌市扩大到全国范围,打破申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政策的户籍限制,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救助,目前已有368人享受这一惠民利好政策。
此外大力推动服务类救助。以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为小切口,开展各具特色的关爱服务活动。如兴山县的“云上守护”、五峰县的“一按就办、有难就帮”、点军区的“今天是我生日”等特色服务活动拉近了与分散特困人员的距离,形成了“早看炊烟晚看灯,午看门窗日敲门;月换床单,四季添衣,生日春节两餐饭”的服务模式,把服务救助真正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记者李仁玺 通讯员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