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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青河县人民法院以“立、行、破”三字法开展“百日攻坚”执行行动。
立,即立刻开展:“百日攻坚”执行行动启动后,院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办案一线,带头办案,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到行动中。
行,即行动起来:干警全部到执行一线,查人、找物、探线索,穷尽一切手段执结案件。
破,即破除固有观念:每名干警都以“如我在执行”的工作理念,冲在前,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百日攻坚”执行行动中,党组书记、副院长沈琴同志带队远赴外地执行一起复杂疑难案件;党组副书记、院长哈依拉提对涉及各乡(镇)及邻县的执行难案协调执行,一有被执行人的线索立即出动,无论夜里还是雪天法官干警都毫不犹豫在第一时间到达执行。
在“百日攻坚”执行行动期间,全院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庭室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尽最大努力加大案件执结力度,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的纸上判决。
截至目前,青河县人民法院“百日攻坚”执行行动累计出动干警40余人次,对长期不履行的老赖拘传拘留6人次,执结案件40余件,攻坚执行成效显著。
通讯员 巴特克西克·杜格尔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