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突破工作难点,改进服务模式,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全力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创业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至目前,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扶持11.13万名个人和524户小微企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6.12亿元,吸纳带动就业39.49万人,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6.9亿元。
扶持范围不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已脱贫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使更多创业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贷款条件逐步放宽。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带动就业,发挥其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贷款额度逐步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以内逐步提高至5万元、8万元、10万元,再到目前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有效解决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担保门槛逐渐降低。担保方式由单一的第三责任人担保扩大为可以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并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贷款利率逐步下降。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下降为不超过市场报价利率+1.5个百分点,有效减轻创业者和创业企业融资成本。
加大高校毕业生贷款贴息力度。市人社局、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通过不断调整优化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更好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创业就业,进一步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有效发挥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 (王建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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