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跑出惠企惠民”加速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惠企惠民政策答记者问
为持续优化新乡市营商环境,提高社会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方便企业、个人及时享受惠企惠民政策,4月1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利、市社会保险中心党委委员李军雷、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科长郑宾介绍我市惠企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宾主持新闻发布会。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人社工作进入新征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马上办理、马路办公”的工作理念,扎实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梳理、执行了一批惠企惠民政策,有力地兜牢了民生底线,增进了民生福祉,服务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3月底,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35万人,已完成省定年度目标的30.01%。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4万人,已完成省人社厅目标任务的60.57%。全市发放就业吸纳、社保补贴、职业介绍等政策性补贴4315万元。降、缓、返等一系列政策落实落地,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保障范围继续扩大,截至3月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35.8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57.0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60.7万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请问,目前我市有哪些促进就业的政策?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利:
一、在鼓励就业方面
一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二是发放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到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对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三是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其他高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四是发放就业见习补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岁~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就业见习,按月领取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
五是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
六是发放职业介绍补贴:经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免费为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介绍就业后,可按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每人300元标准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二、在鼓励创新创业方面
一是免费开展创业培训: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在校学生,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的技能。
二是发放无息或低息创业贷款: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可自主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为20万元,国家给予免息;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为300万元的创业贷款,国家给予部分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是发放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资金:每年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对被评为市级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是发放运营补贴: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五是发放开业补贴:对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六是发放大众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5年以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能够至少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等因素,给予2万元~15万元的资金扶持。
记者:社会保险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市社会保险中心党委委员李军雷: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任务概括为“一扩大、两完善、三提升”,即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提升统筹层次,提升基金监管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2022年1月起实施全国统筹,确保全市31.37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从2023年1月起实施省级统筹。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积极推进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凸显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进一步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基金管理专项行动,确保基金安全。
一、全面落实三项社保惠企政策
一是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即申即享”。在原执行的“5+17”个行业基础上,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和对象进一步扩大覆盖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5月。2022年,我市共333家参保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金额2.18亿元,为企业应对疫情纾困解难。
二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免申即享”。2023年,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由1.5%降至1%,其中单位部分降低0.3个百分点,个人部分降低0.2个百分点。2022年1月~2023年4月,全市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企业减负1.75亿元,确保了全市2.17万家参保企业51万职工“应享尽享”。
三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2022年,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最高比例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最高比例90%返还。2022年,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05万家企业,向省人社厅争取调剂资金8720万元(居全省第二位),稳定职工岗位25.01万人。
二、六项举措优化社保经办服务
一是业务手续“简化办”。1995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养老保险正常退休手续简化办理,取消了行政审核环节,不再提交人事档案;工伤职工就医流程简化办理,为工伤和职业病的旧伤复发患者打造了一站式服务方式。
二是便民服务网点“就近办、多点办、全城办”。目前,全市共设立便民服务网点92个,受理业务范围涵盖单位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打印、参保(续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等362项社保业务。2022年,我市各“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累计办件2.14万件。
三是关联事项“打包办”。市社会保险中心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将职工退休办理、申领工亡待遇、失业等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给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了“只进一扇门、通办人社事”。
四是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我市参保单位和职工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豫事办”等APP办理参保、转移、认证、失业待遇申领等业务。2022年,全市社保“网上办、掌上办”业务量达到34万件。其中,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领经办9526人,累计发放金额1.1亿元。
五是特殊情况“预约办”。预约社保服务是以参保单位为中心开展社保服务的重要改革措施,疫情封控期间,政务服务大厅停止对外办公,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时公布业务受理邮箱,单位经办人员只需将业务申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对应业务科室邮箱即可办理社保业务。
六是推行社保事项信用承诺制。市社会保险中心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实施社保经办工作信用承诺制改革。目前,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申报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四类社保业务已实行承诺制。2022年通过信用承诺共办理相关社保业务2万件。
三、严厉打击欺诈冒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社保基金是广大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救命钱,事关全市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所有参保人员对社保基金的认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让群众满意,让参保人员放心,我市将严厉打击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期间领取、假冒身份骗取养老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移交人社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把民生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牢靠,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贡献“人社”力量。
记者:最近,很多城市都出现了“抢人大战”,那目前我市在人才引育方面都有哪些政策?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科长郑宾:
一是人才流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营造了“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我市建成了全省功能最全的人才市场智能化招聘平台,每周三举办现场招聘会,新乡人事人才网线上开展“24小时不断线”的网络招聘。在全省较早实现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业务的“不见面办理”,档案查询、档案转出、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商调函四项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理。
二是发放“青年英才”补贴。对于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和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建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生,按学历层次3年内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其本人或配偶在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学历层次可申请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青年英才所在的县(市、区)为其免费办理新乡旅游年卡。
三是实行博士后奖补政策。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经费。为吸引出站博士后来新(留新)工作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同时,在站博士后还可以享受与我市引进人才相同的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激励政策,建立职称评审的“绿色通道”。
四是对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介绍引进A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3万元;介绍引进B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2万元;介绍引进C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奖励1万元;评选全市优质人力资源品牌名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促进全市人力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对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给予支持。评选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并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园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
六是支持市直事业单位快速引才。出台《新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技能及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简化招聘流程,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人才。
七是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
八是发放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机构)相应补贴,即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
九是发放线上培训补贴。参加经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学习,培训学时在40个学时(含)以上,完成全部线上培训项目且考核合格的,按每学时1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个人)补贴,最高不超过700元。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奇
编辑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