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行报道)记者从2月6日召开的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22年,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继2021年再次获优。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位推动下,《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明确的7个方面24条措施全部落实,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年“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80.4%,区域内各县市合计优良天数较2022年增加109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10.4%,重污染天数合计减少41天,圆满实现“一升两降”目标,是近十年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最显著的一年。首府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9天,创历史新高。
冬日雪后乌鲁木齐,天空湛蓝。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李行摄
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进一步巩固。纳入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9%,圆满完成国家水质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赛里木湖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成为新疆首次入选的河湖,乌鲁木齐市、哈密市纳入全国第二批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谋划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
同时,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积极助推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创新“多评合一”“打捆”审批等支持措施,服务重大项目246个,助力能源保供、疆煤外运、疆电外送,促进优势能源资源加快释放。克拉玛依市、吉木乃县成功创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尼勒克县喀什河中下游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首次实现地级市全域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全区已创建11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新的一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更大力度、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新疆实践,为实现新疆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戴武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