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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壁新闻网收集编辑:鹤壁新闻网
近日,浚县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对城区电动三(四)轮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详情如下。
治理内容
1.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三轮车驾驶员应持有D驾驶证,四轮车驾驶员应持有C2以上驾驶证)。
2.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3.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违规驶入禁行路段。
禁行规定
1.禁行路段:黎阳路(黎阳桥至黄河路段)。
2.禁行车辆:电动三(四)轮车、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
3.装饰装修、百货供应、快递物流、环卫作业等电动三(四)轮车不受禁行限制,但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型号、统一外观标识。
处罚措施
1.对驾驶电动三轮车未取得D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未取得C2以上驾驶证的,以无证驾驶处罚。
2.对驾驶电动三(四)轮车驶入禁行路段、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