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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邹鲁融媒收集编辑:邹鲁融媒
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证中心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保持中心良好信誉,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
2、本中心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其检验检测结果不受任何行政、商业、金融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外界因素影响,保证并维护检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3、本中心制订《维护公正和诚信的程序》、《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程序》等程序,确保独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4、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为内部管理基本准则,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5、本中心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程序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出借、出租资质认定证书。所有检验检测人员签署承诺,只在本中心一个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不得兼职,违者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6、本中心积极参加各项能力验证和质控考核,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7、本中心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以上声明,愿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客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邹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邹城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
质量投诉电话:0537-3235073
电子邮箱:zcsjkzx@ji.shandong.cn
举报电话:0537-5213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