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莆田市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再次来到华林工业园区,对13家企业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进一步提升“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指数。
一场火“烧”出13家隐患企业
2022年4月29日清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竹林路一厂房着火。消防救援部门先后出动4个队站12车人员,于火场内部强攻近战约两小时才将火势彻底扑灭。
经调查,着火建筑为怡昌宝石机具有限公司的1号厂房,起火点为该厂房一楼右侧的祥贵鞋材。当天火灾共造成1号厂房一、二层过火烧损,二、三层不同程度烟熏,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火灾虽未造成人员损伤,但直接财产损失达48万元。
在火灾事故调查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该厂区共有三栋厂房、一栋仓库、一栋研发楼,分别租给莆田市城厢区易发鞋业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泰光鞋面加工厂、莆田市晨阳百货商贸商行、福建恒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祥贵鞋材有限公司等13家不同企业,属于典型的“厂中厂”。
“厂中厂”由于主体不明晰、责任不明、隐蔽性强、易发事故,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难点、痛点。消防监督人员立即对这13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13家企业均未设置“双自动系统”,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依法对以上企业进行处罚,罚没金额共计五十万余元。其中,泰光鞋面加工厂还因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进行隔断、开关插座及电气线路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等重大火灾隐患,在消防部门的提请下,被区政府挂牌督办,责令整改期限至2023年3月。
深挖隐患背后的“意识陷阱”
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此次火灾成因锁定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作为火灾的第一大成因,电气火灾具有隐蔽性、随机性、突发性、易蔓延等特点。
“原先怡昌宝石机具厂属于丁类厂房,现承租方多为鞋企,其使用性质发生了转变,丁类厂房就变更成丙类。厂房的火灾风险上升,按照规定就需要增设‘双自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一些消防基础设施才能适应现在的消防安全需求。”消防监督人员介绍,出租方、承租方显然对这一消防法规缺乏足够的了解,直接沿用了原有厂房的消防设施。
一场火充分暴露了“厂中厂”管理的混乱——出租方对承租方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承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缺失、出租方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模糊、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老问题。梳理清楚这些隐患背后的隐患,标本兼治的整改才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标本兼治下的整改之路
在为期十个月的整改期限内,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分别与怡昌厂区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结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和企业实际,帮助火灾隐患单位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中,消防监督人员坚持“跟踪帮扶+上门指导”,对每一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协助13家火灾隐患单位从易到难、从重到轻、从急到缓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期间,应急管理部门多次现场督办、会诊,共同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整改中难题,推动隐患单位从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上有效提升整改进度。
如今,每家企业厂房中均安装了“双自动”系统,其中,泰光鞋面加工厂内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已被拆除,电气线路也重新进行了规范敷设,可依程序予以摘牌销案。
除了在硬件上进行改造提升,消防部门还协助隐患企业逐步建立起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房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彼此的责任范围;向管理者、员工发布“厂中厂”火灾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消防自主管理能力,从根本上建立“厂中厂”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记者:陈汉儿 通讯员:卓丽清 唐凌燕 编辑:许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