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网购宠物猫货不对板?法院:退一赔三!

日期: 来源:广州日报收集编辑:广州日报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价格实惠,已经成为日常生活最常见的消费方式。然而,当遇到网络购物中商品宣传与实物不符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日前,广东肇庆端州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商家因出售与约定不符的宠物猫,构成欺诈,被判令退还买家购猫款、猫粮用品费等6500元,赔偿买家猫咪治疗费1297元,再支付购猫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2900元。

“亲爱的主人,你在哪里呀?可爱小猫,在线求带走!”一天,小曾在抖音刷到一则宠物销售广告,看着软萌的小猫咪,他毫不犹豫添加了商家微信协商购买猫咪。

彼时,商家承诺:“放心,在我这里购买的猫咪已打两针疫苗,有疫苗本、检疫合格,出现货不对板的就全额退款,猫您还留着养。”

于是,小曾通过微信视频选定了“蓝白猫”和“金渐层矮脚猫”各一只,还购买了猫粮等宠物用品。

小曾满怀欢喜等待爱宠的到来,但收货后却发现两只宠物猫的品相与视频看的“货不对板”,猫粮用品竟然还是“三无产品”!他立即联系商家讨要说法,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小曾带宠物猫去宠物医院体检,发现还患有肠胃炎、结膜炎等基础疾病,治疗后,“蓝白猫”有好转,“金渐层猫咪”则死亡。

小曾再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已无法联系。无奈之下,小曾便以商家欺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端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曾与商家在微信协商达成宠物猫买卖合同,双方应按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小曾基于商家对宠物猫的描述作出了购买的行为,但收货后的两只宠物猫与商家描述、视频选购的内容明显不符,特征有较大的差异。

商家销售的宠物猫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属于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且其在销售宠物猫过程中,隐瞒了宠物猫的真实情况,致使小曾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存在欺诈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承担商品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经办法官表示,近年来,抖音、快手等网络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呈现爆发性增长,但个别商家进行虚假宣传、欺诈交易导致产生网购纠纷。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消费,网购商品时可请求商家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并保存好交易订单、截图等信息,如网购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产品,可以要求商家返还货款以及惩罚性赔偿。而作为网络经营者,应当做到合法、诚信经营,在销售商品过程中要依法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实施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肇庆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相关阅读

  • “鬼秤”不除,何来交易公平

  • 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农贸市场买鱼时,一商户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网友找到商家讨说法,商家承认秤是“九两秤”。网友带着商家向市场举报维权时,录制视频的手
  • 榴莲南北都能种?专家:别上当了!

  •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黎秋玲“水果之王”榴莲很多人爱吃,是目前市场上最热门的进口水果之一。海南第一批榴莲已成功挂果,预计5月成熟上市的消息更是让“吃货”们兴奋不
  • 【微言微语】如何有效遏制“被直播”现象

  • 背景:    “镜头对着正在用餐的顾客,商家却躲在手机后面。”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借助短视频平台招揽生意,在未经允许之下,对真实消费场景进行直播、拍摄,把顾客当做营

热门文章

  • 2·14 “婚育户”一次办

  • 2月14日,沈阳的张先生和五莲县的丁女士握着手中的“红本本”,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喜悦,这一天,他们不仅成为合法夫妻,更成为“婚育户”联办业务的新人。说起这项业务,张先生夫妇高兴

最新文章

  • 网购宠物猫货不对板?法院:退一赔三!

  •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价格实惠,已经成为日常生活最常见的消费方式。然而,当遇到网络购物中商品宣传与实物不符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日前,广东肇庆端州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
  • 江西贵溪一学校发生校园伤人事件 已造成5人受伤

  • 新华社南昌5月20日电 记者从江西省公安部门获悉,5月20日12时许,江西贵溪一学校发生一起伤人事件,初步了解已造成5人受伤。目前伤者正在送医救治中。来源:新华社(记者姚子云、赖
  • 酒店拒绝客人入住需求,民警登门来送奖

  •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通讯员 杜跃峰 王祖军放着生意不做,湖北襄阳谷城县一酒店毅然拒绝了一名客人的入住需求,此举却得到了当地警方的肯定。5月16日上午,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