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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完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措施。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制定“一品一策”管控措施,依据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结果。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的监管。鼓励伊犁州、克拉玛依市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州市,先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调查监测。鼓励区内已具备环境监测能力的技术力量,参与开展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介质(水、气、固废、土壤中)排放标准与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体系的建设。
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