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芒市通过制度创新、信息共享、流程优化等举措,打破社会救助的地区“壁垒”,实现低保“省内通办”,让长期生活在芒市的非户籍群众也可就近享受社会救助,感受来自身边的民生保障温度。
“原本以为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梁河县才能申办低保,没想到在芒市就可以直接办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芒市勐焕街道南蚌社区居民邵力普领取到低保金后感慨地说。
今年35岁的邵力普患慢性肾衰、尿毒症等疾病,每周需透析3次。妻子在洗衣店打工,儿子上幼儿园。为了方便就医,邵力普一家到芒市生活,因医疗支出过大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南蚌社区了解他的情况后,联合芒市民政局进行了入户调查,在对其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后,按规定将其一家三口纳入芒市城市低保保障范围,每月可领取到低保金1200元。
38岁的李春芳户籍所在地是临沧市,目前全家5人(妻子缅籍)在芒市勐焕街道丙午社区生活。长子患横纹肌肉瘤,长期在上海治疗,妻子照护儿子无法务工,仅靠李春芳一人打工维持生活,家庭非常困难。2023年6月,芒市民政局将李春芳一家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每月可领取低保金1712元。今年,李春芳的父亲和长子先后住院自付费用4万余元,经芒市民政局“一事一议”后,给予他们临时救助金1万元。
据了解,为简化社会救助流程,提高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效率,芒市在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实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临时救助审批额度统一提高至4000元,进一步提升基层的应急救助处置能力,让社会救助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在芒市居住地享受低保的非户籍群众,依现有政策规定,与本市户籍低保对象享受同等的教育救助、养老保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待遇,在水电、殡葬等方面享受同等优惠扶助政策,实现“同城同身份、同城同待遇”。
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721户8173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360.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45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9.52万元。下一步,芒市将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效能和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来源:云南网
作者:黄娟、朗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