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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溪日报社收集编辑:本溪日报社
为持续扩大汽车消费潜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我市将从6月份开展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总计发放促消费补贴资金400万元。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支持范围面向全市重点汽车销售企业。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以内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5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以上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
记者 卢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