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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热线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热线条例》解读
为规范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和其他参与热线事项办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推动企业群众依法依规使用12345热线资源,《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对热线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界定。
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和其他参与热线事项办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和其他参与热线事项办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热线事项,若在热线工作中有“对法定职责内的热线事项拒不接收”“对受理的热线事项应办未办、敷衍塞责、解决问题不力,经督办仍未整改”“回复结果与实际处理情况不一致,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对象
针对恶意反复使用、故意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干扰热线正常运行,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及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等行为,12345热线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于今年1月1日颁布施行后,12345热线与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等建立联动机制,对热线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热线各项工作依法办理,不断推动热线工作实现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来源:日照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