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无障碍公共设施的普及彰显了城市文明和生活品质。城市无障碍环境不仅能为残疾人、老年人的出行提供便利,也能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今年9月1日实施以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什么变化?
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行“让爱无‘碍’共享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从2019年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2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9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件;诉前磋商结案9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74件,提起诉讼73件。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这一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协同,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我市网友对国家立法保护残疾人、老人和伤病、妇幼等人群的权利给予高度称赞。
网友“水云涧”说,城市普及无障碍设施是为了方便所有人的生活,毕竟,年轻的我们也会老去;同样,谁也不能抗拒意外的发生。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等相对困难人群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方便他们日常生活、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地市都应该全面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让城市有温度,也让残障人士有尊严地工作、生活。
网友“幸福”说,之前,我市的无障碍设施不够普及,诸如一些银行、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没有无障碍通道,腿脚不方便、身体有残疾的人想到这些场所不太容易。随着城市功能的完善,这些年我市公共场所都专门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方便所有人出行。现在无论是商场超市,还是公园、医院都专门设置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环境建设,咱焦作做得比较全面。
网友“时光匆匆”说,一次乘坐公交车外出,遇到司机帮助坐轮椅的乘客上车,车厢里其他乘客也纷纷帮忙。后来得知,我市的公交车暂时没有无障碍功能,遇到需要帮助的乘客都是靠人工。该网友希望我市的公交车也都能普及无障碍通行设施。
网友“海蓝”说,国家立法保护残疾人、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说明这些人员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很好保护。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残疾人的根本权益。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颖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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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