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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张馨月
近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当日凌晨5点30分,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整装待发,准备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原告黄某与被告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黄某于2018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被告胡某在原告黄某处购买种子合计金额7万元,2015年12月被告胡某已给付给原告黄某种子款1.5万元,尚欠5.5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胡某没有按照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黄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对胡某进行耐心释法明理和对判决内容作出法律解释,告知胡某不履行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胡某一直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且声称自己外出打工。近期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胡某有可能回到四平,执行干警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预案,并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对被执行人胡某司法拘留的决定。凌晨5点30分,干警们前往胡某城里住处,但没找到胡某,执行干警分析其可能在农村家中,于是立即改变方向,最终成功找到还在睡梦中的胡某并将其带回。
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胡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在了解胡某的生活情况后,黄某当即表示可以帮助其找份工作改善生活。面对法院的温情执法和黄某的理解,胡某十分感动,承诺将分期履行法院判决,尽快履行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至此长达七年的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铁西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群众利益至上,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立足服务大局,强化执行保障,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