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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绿色食品证后监管,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2月8日,轮台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徐德成一行3人前往轮台县银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轮台县杏宝果品有限公司、轮台县迪那尔商贸有限公司3家生产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度检查工作。
企业年检是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后监管的关键手段,是产品认证工作的延续。做好年检工作,对确保认证产品质量稳定与规范用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年检对象为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合作社。
根据《绿色食品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工作人员通过查阅生产记录、查看投入品库房、查看周边产地环境等形式,对3家绿色食品主体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投入品管理、生产原料采购、绿色标志规范使用、标志使用费缴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全面检查。
通过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检查组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较好的企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根据综合检查情况,3家企业的产地环境周边无潜在污染源,质量控制措施和生产管理规范有效,包装、储运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生产加工过程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要求,现场检查结论为合格,顺利通过了年检。
规范开展企业年检工作,可有效加强对我县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保障了我县绿色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