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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纵观法制收集编辑:纵观法制
陆长亮2023年2月22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送达调解组成功化解三件运输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出具“诉前调书”,握手言和。
张某、陈某和倪某分别因拖欠运费与青某发生纠纷,一同诉至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了解案情,将该案定位为简案并分流至诉前调解处理。送达调解组的高亮成功约见青某,王树胜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组织调解。通过送达调解组的密切配合,充分的释法明理和协调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申请出具“诉前调书”。
“诉前调书”和“诉前调确”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案号,“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和“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诉前调书”以最短时间、最少成本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新方式、新路径,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作者:刘冬蕊 审核:陆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