撷英拾萃
学术研究是学术共同体发展的土壤,是学科发展的基础。现代社会的高速变化和现代学术的高度分化,都迫切需要我们提高学术交流的速度和力度,以及学术交流的效率与精度。因此,学院公众号拟设立“撷英拾萃”栏目,旨在将学院教师最新的、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能够推介给大家,并期许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能够让学院的教师们相互了解各自最新关注的研究领域与最新获得的科研成果,并希望能够最终达到在学术共同体内部相互启发、相互推进之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目的。
2024年7月1日,《Nature Human Behaviour》的“World View”栏目在线发表了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院长王国豫的文章:“Ethics committees promote responsible research in China”(文章链接:https://rdcu.be/dMm5x)。文章阐述了科研伦理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论证了伦理审查为何能促进负责任的创新。
王国豫教授首先回顾了伦理委员会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指出,中国的伦理委员会经历了从医疗领域向科研领域的拓展,制度和规范正逐步完善。目前已经逐步建立起从机构伦理委员会到区域(省市级)伦理委员会和国家伦理委员会的多层级伦理审查与报备体系,《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和《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多部文件陆续出台,确立了“伦理先行”的基本原则。伦理委员会的规范建设、能力建设和审查流程也在不断完善。
在探讨伦理委员会的构成与职能的基础上,王国豫提出,风险防控、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福祉、促进负责任的创新是伦理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机构伦理委员会的成员由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与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不仅有来自科研一线的掌握“支配性知识”的科学家,也有来自人文科学的具备“导向性知识”的专家,不同的知识背景会带来不同的视角、立场和观察问题的方式。这些对于日益复杂的科学技术的伦理评估至关重要。伦理委员会专家不仅指出项目和文章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也会帮助项目申请者完善研究计划,使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国际公认的伦理条例。
王国豫强调,流于形式的伦理审查将阻碍科学进步,损害伦理委员会声誉,而有效和高质量的伦理审查则体现了科学研究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是防止道德滑坡的关键机制。在此,伦理委员会专家自身的科学与伦理素养、真诚负责任的态度以及审慎思考的能力是高质量伦理审查的关键,也是促进负责任研究的重要保障。
《Nature Human Behaviour》为《Nature》子刊,创刊于2017年1月。主要致力于发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对人类行为的顶尖原创研究与评论文章。该期刊涵盖包括心理学、人类学、生物学在内的多个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旨在通过多学科、跨学科的视角探索人类行为的复杂性。期刊最新影响因子21.4,为SSCI/SCI双收录期刊,在实验心理学期刊中排名第一,在综合科学领域全部收录期刊中排名第五。
王国豫教授长期从事科技伦理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并在多个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伦理委员会任职。曾任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伦理委员会主任和中国计算机学会职业伦理与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现任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计划伦理委员会主任,中国细胞生物学会伦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她还主持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精准医疗的伦理政策法规框架研究”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高科技伦理问题研究”等多项国家级项目。
王国豫
王国豫,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院长。兼全国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职业伦理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共同主席,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计划伦理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精准医疗的伦理政策法规框架研究”首席科学家。
长期从事科技哲学和科技伦理学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代表性作品包括:Energy Justice Across Borders、《德国技术伦理的理论与作用机制》等。在Nanoethics, Neuron, 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等国际顶级期刊以及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近百篇。
来源|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编辑|何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