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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十堰广播电视台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金勤 通讯员 王俊力)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春节期间出租汽车客运平稳有序,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在春节期间将依法严厉打击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对春节期间查处和被投诉的违规经营出租车,责令公司立即停运整改,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司乘双方合法权益,保障节日期间市民安全、便捷出行。
“五个严禁”
春节期间,城区出租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
严禁春节等节假日乱涨价、一口价;
严禁无证或未经注册驾驶员上路营运;
严禁拒载、拼客、故意绕道;
严禁车容车貌脏、乱、差的车辆上路营运;
严禁网约车沿街巡游揽客。
春节期间“起步价”加3元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十堰城区巡游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和建立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春节假期出租车实行临时运价:除夕零点至初六23时59分,每单次载客加收3元,即:白天10元,夜间23时至次日6时为12.8元,其他标准不变。加收费用均写入计价器,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即可,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可投诉举报。
市民乘坐出租车出行时,遇到驾驶员违规经营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反映,市道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严格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