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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日报社/爱东营讯 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利津县人民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东营市化工学校揭牌。
“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人民法院在学校设立的,针对学生间、师生间、校内校外发生的严重影响校园安全、严重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以及未成年学生实施的有害自己的行为,进行法治教育和矫治引导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将法治思维融入学校管理,延伸司法服务,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重要举措。
利津县人民法院将“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设立在东营市化工学校,成为切合学校良性发展和学生健康全面成长的良好契机,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的新形式、新路径,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都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
今后,利津县人民法院将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阵地,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携手,共同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提高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韩凝 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