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经常打电话关心我,爸爸每周都叫我回去吃饭,我也听您的话,每月工资固定存一部分留着应急使用。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了,您放心!”冬日的阳光是一缕一缕炫目的光芒,温暖的围巾包裹在小张(化名)的脖子上,我去她家回访结束,她送我出门时甜甜笑了。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我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说起。20岁的小张采用事先盗取闺蜜家中的钥匙,趁对方家中无人先后三次进入偷得黄金项链、铂金饰品等首饰,共计近2万元,销赃得款约1.3万元。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可一诉了之。但我从讯问中得知,小张父母前几年离异后很快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对她不闻不问。小张高中毕业后就租房独自居住,依靠打零工养活自己,最终因交不起房租偷了闺蜜家的财物。
望着眼前这个故作坚强又时不时流出忐忑神情的姑娘,我分别给她的父母打了电话。结果妈妈听说她犯事了立刻挂断电话,爸爸听完后只顾一味地责怪她。我心里不是滋味,想着她的同龄人很多都在校园学习,在家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却一人在外漂泊。我认为一诉了之解决不了小张的根本问题。法律应该打击犯罪,但是检察官不能机械办案。小张才20岁,她未来的路还很长,我单纯把案子诉出去,她接受完惩处后继续过着无人管问的生活,那她会不会再有下一次犯罪?
后来,我又多次分别打电话给小张的父母,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小张的爸爸来到检察院。我详细告知他关于小张的法律处理流程,并分析小张误入歧途的原因,建议他和前妻多关心小张,在生活和工作中多教育引导她。我也在办案过程中和小张谈心,她深刻认识到错误,希望我能给她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通过与小张父母的数次电话和面谈,他们一起帮助小张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6月25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张提起公诉,该案适用简易程序。6月29日,润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此小张的案子尘埃落定,但是我的工作远没有结束。小张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我定期打电话给社矫工作人员询问她的情况,有时我也会在小张去司法所报道的时间去那边看看她。
这个20岁的姑娘是我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当事人,曾经误入歧途的她逐渐走回正轨,目前与父母恢复了关系,过上了和同龄人一样的生活,也许这就是我检察官工作的意义,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尽力挽救迷途的“她”。
手记撰写者:润州区检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王卫宾
来源:镇江润州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