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监督管理工作,丰镇市公安局根据公安厅、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从严管党治警的精神,积极推进落实辅警条例,促使辅警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坚持政治建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抓强整树”专项活动要求,让辅警无差别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经常性学习警规警纪(如:公安部《禁止违规宴请饮酒规定》、公安厅和乌兰察布市局《禁酒令》等),以矛盾化解能力、要素管控能力、处警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对辅警开展了培训,夯实了辅警的思想根基和业务技能素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1名辅警光荣入党,切实增强了辅警的归属感。
二、建章立制,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辅警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狠抓纪律作风和日常养成。一是以“落实辅警条例,完善配套制度”为切入点,从保密机制、组织纪律、行为规范、执法执勤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重新制定完善了《丰镇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丰镇市公安局请销假制度》、《丰镇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制度》、《丰镇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保密规定》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专门制定下发了《丰镇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辅警日常监督管理。三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纪律处分暂行办法》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下发《丰镇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辅警队伍管理的通知》明确告知清退的条款,让辅警和用辅部门负责人逐一签订,并存入辅警个人档案。
三、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严格风险监管,常态化开展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滚动排查,经常性地开展涉“枪车酒毒赌网密”、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违法犯罪保护伞“双严查”。坚持抓早抓小,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辅警思想动态分析,及时关注辅警个人情况(家庭变故婚姻纠纷、经济状况、社会交往等),加强辅警“八小时”外活动管理。对迟到早退、脱岗离岗、工作拖拉、效率低下、态度生硬、内务不整、着装混搭的辅警,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责任民警加强监督约束,防止辅警利用身份从事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网络言行,保密管理。要求各部门狠抓网络言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要特别强调辅警作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意通讯工作的依法依规使用,辅警个人身份认证的微博、微信、QQ等各类社交平台,不得使用公安标识与符号,不准擅自发布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文字、图片、音频等;并组织全体辅警对自己使用的网络社交工具进行了全面自查,参照《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等规定要求,严禁以辅警身份接受媒体采访、穿着辅警服装拍摄短视频、开展网络直播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散布传播涉政涉警涉稳不良言论,严禁煽动串联信访上访,对自查出的问题对照《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进行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人人签署了《内蒙古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保密承诺书》、《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承诺书》。
五、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管理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所队领导的责任,“定岗位、定带辅民警、定负面清单”,明确带辅民警的责任,使辅警明确自身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存在的风险,重申政工、纪检、督审信、法制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连带责任和“一岗双责”,对辅警日常纪律作风、八小时外生活进行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