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日前,眉山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眉山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方案》着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配套、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总数达到25万人,比“十三五”末增长35%;高技能人才总数达到5.87万人,比“十三五”末增长52.6%。
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方案》明确将从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强化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表扬激励机制10个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眉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夯实平台 创新模式
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好”
眉山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坚实支撑。根据《方案》,眉山市将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载体建设,从打造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职业院校基础性作用、丰富社会办学主体等入手,着力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从推行新型学徒制、深化产教合作、丰富培训形式等入手,着力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从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服务制造强市战略、加强农村技能人才培训等入手,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医药食品、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对招生达到一定规模并经市政府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1+3”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个、200万元/个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新评定的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300万元/个、300万元-700万元/个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围绕“1+3”主导产业、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民间传统技能、现代服务业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重点企事业单位申报国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个、30万元/个、8万元/个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围绕全市“1+3”主导产业人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鼓励市内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输送毕业生到“1+3”主导产业企业就业,与用工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给予学校2000元/人奖励,给予毕业生24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当地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农民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大力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满足多样化培训需求,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继续实施“眉州田园名星”培育计划,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拓宽渠道 健全体系
让高技能人才“评得准”
健全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才能解决技能人才相较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不高、获得感不强、成长空间不大等问题。
根据《方案》,眉山市将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职务(岗位),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打通职业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市属事业单位、各县(区)面向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同时,完善职业标准体系。依托成德眉资同城化,实现区域内职业技能水平评价资源共享,完善眉山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组织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围绕“1+3”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开发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推动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建设。并建设职业评价机构。围绕急需紧缺工种,鼓励支持“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参与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培育发展一批以重点企业、重点院校为主的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构,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对新批复设立的评价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
此外,还将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围绕“1+3”主导产业和本地特色职业技能品牌,打造具有眉山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强成德眉资职业技能竞赛合作,在研究(研修)中心、集训基地等方面形成共享机制。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金、银、铜牌(或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市级“1+3”主导产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市财政最高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
强化保障 提高待遇
让高技能人才“有动力”
要进一步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优化高技能人才生活保障必不可少。眉山市将对取得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技能等级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发放眉山优才卡,享受医疗卫生保障、直系亲属入学安居保障等人才服务。对于“1+3”主导产业企业从市外新引进的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在眉山市内无产权住宅,与市内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在市内购买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内普通商品房的,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在市内租用住房的,按照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贴3年。
同时,眉山市还将建立高技能人才表扬激励机制。强化选拔培养。围绕眉山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实施“眉州名匠”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支持掌握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优秀人才申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卓越工程师”“天府工匠”;推荐眉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育集体(个人)参与“四川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集体(个人)等项目评选表彰;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省)劳动模范等荣誉评选。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依法依章程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将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党组)联系服务对象;按照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引导企业建立技师及以上等级高技能人才定期疗养、研修培训、典型选树等工作机制。
“我们将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落实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升规入统’。”眉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功能,引进一批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咨询服务、高端人才引进、人才测评、产业孵化六大领域优质人力资源企业,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引进技能人才搭建工作平台。(文/罗思源 记者 张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