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洋) “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帮助,我因为一次过失触犯了法律,是你们对我的不放弃,让我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温暖。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一位犯罪嫌疑人携妻子对检察官说的话。
2023年2月的一天早晨,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一次运货过程中,因为不熟悉路况走错了方向,在准备倒车改变路线时,突然听到车有异响,于是赶紧下车查看,竟是一位骑电动车的老阿姨被压在了轮胎下。郭某某焦急万分,并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但老阿姨并没有坚持到医护人员来。
该案侦查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至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后发现,郭某某家中有两个婴幼儿需要照料,父母也需要养老,所驾驶的货车还有大额贷款未还清,一家老小全靠他一人跑运输挣钱养活。郭某某在讯问中也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赔偿受害人家属,希望检察官能帮他协商赔偿事宜。
审查逮捕期间,检察官竭力与双方沟通,但因受害人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超出了郭某某家庭的承受能力,未能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因社会矛盾未化解,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然而,承办检察官继续坚持耐心地做受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终于在一个月内,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就在此时,郭某某的妻子反映,因婴幼儿心力衰竭住院,希望能够尽快释放郭某某。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重新研判,考虑到郭某某是过失犯罪,有自首、抢救被害人、赔偿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及时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现公安机关已对郭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郭某某已回归家庭。
近年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法治精神,释放最大司法善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彰显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新期待的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