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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秋云
10月8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2023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出炉。根据“2023年淄博市新医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该政策将对符合条件的16个领域,给予专项资金补贴。
领域一:新药研发创新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开展临床试验的新药予以资助,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中药创新药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批件或默认临床许可,并在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登记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资助,每项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
对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中药创新药,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50万元、65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
对化学药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对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已上市中药产品的二次开发(包括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已上市中药、增加适用人群范围等),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领域二:医疗器械研发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对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等,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领域三: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支持企业仿制药研发,取得仿制药药品注册批准证书后,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个品种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2022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通过后,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同一品种国内前三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豁免BE实验通过的减半奖励;同一家企业获得奖励的品种数量不超过三个。
领域四: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以及医疗大数据临床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领域五: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专项资金
支持标准:对已建成运营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通过临床试验资质备案的医疗机构,按照其2022年度为企业(与本机构无投资关系)服务金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平台不得重复享受该项资助。
领域六:开展国际资质认证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新取得国外官方、国际权威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包含与其关联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创新辅料)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1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2022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领域七: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企业完成境外收购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进行一次性全额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医药企业在海外设立全资或控股研发中心的,按照设备(含配套软件)采购额的5%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领域八:药品创新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含原料药、创新辅料及包材)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用)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符合条件的按固定资产投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给予资助。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该项资助。
领域九:医疗器械创新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符合条件的按固定资产投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给予资助。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生产辅助设备、研发和检测设备等投资。对生产厂房的投资补助不超过总补助金额的30%。
领域十: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生产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与本企业无投资关系)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按该品种实际委托生产合同执行额(以发票为准)的5%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奖励,同一企业2022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领域十一:“三首”应用示范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首购“三首”产品的采购单位,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补助。对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不超过该产品投产年度首台销售价格40%的标准额外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领域十二:优先使用创新产品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医疗机构、企业采购药品、原料药、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医疗器械、药用机械等创新产品的,对于首次进入市场的,按照合同金额的30%给予采购单位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对于后续采购,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10%补贴,2022年单个医疗机构、企业(与生产企业无投资关系)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领域十三:中标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中标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且采购金额超过1亿元的品种,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2022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领域十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领域十五: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支持企业运用先进智能化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以及使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加大对设备投资的支持力度,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该项补助。
领域十六:会展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奖补标准:支持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医药产业产学研论坛、学术报告会和行业会展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