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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平潭收集编辑:中国平潭
为保障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5日,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食用盐经营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书要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自觉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
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销售其他商品,或在法律政策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消费的行为;不得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来源:平潭融媒体中心
记者:林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