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在深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过去的一年,深圳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手执法律监督利剑,在经济领域、社会安全、公平正义、高质量发展四个层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发力,把让人民满意作为监督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报告指出,2023年,深圳检察机关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恶、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批捕5698人,起诉6730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两卡”犯罪,先后出台《缅北回流人员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审查逮捕工作指引》《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工作指引》,批捕1234人,起诉2542人,坚决斩断电信诈骗黑手;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4份,采纳率100%。
根据深圳近五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占比超过80%的实际,深圳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感化教育并重,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模式改革,对初犯、偶犯以及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捕6432人、不起诉4536人,全市诉前羁押率为30%;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5392件,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超过99%,一审服判率超过92%。宝安区检察院率先在街道设立“轻罪治理工作室”,制定醉驾、轻微盗窃等轻罪案件诉前社会公益服务实施细则,引导835名犯罪嫌疑人完成超过3万小时社会公益服务。龙华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多部门设立“刑事简案快办中心”,大幅提升简易速裁案件办理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深圳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23人,起诉569人,为企业追赃挽损超过3亿元;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建立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管理机制,批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66人次,获评“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累计出台数据交易、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等领域行业合规指引9个,推动企业合规由个案办理向行业治理延伸,市检察院打造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五个一”模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在营造美丽宜居生态环境方面,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不懈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起诉18人;公益诉讼立案121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复绿土地28.1万平方米;针对阳台山、梧桐山等11座森林公园内长期违法堆积垃圾问题,督促责任部门清除垃圾超过1.2万立方米;强化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办理涉海洋刑事案件68件,公益诉讼案件13件,并建立海岛巡回检察机制;全力服务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与粤、桂、琼三省九地检察机关共建红树林湿地保护联盟。
观点
市人大代表郭小明认为,近年来,从“个案合规”推进“行业合规”,深圳检察机关不断总结办案经验,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牵头制定了多项合规指引。尤其在合规互认方面,创新性探索了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的双向衔接机制。目前深圳乃至全国的企业合规工作已经呈现专业化、细分化、务实化的趋势。深圳检察机关作为其中的领路人和攻坚者,在制度设计、平台建设、合规宣传等方面承担着更大的重任,应当以风险为导向、以业务为基础,协助企业实实在在地在合规中守护价值,创造价值。
市人大代表杨加禄表示,深圳行政检察工作实现了“突破式”发展,一体推进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监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机制,有效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制发了一批督促“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肯定。
市人大代表胡宇舟希望深圳检察机关发挥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司法纠错机制,对生效的确有错误的民商事和劳动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再审之后确有错误的民商事和劳动案件提起抗诉,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的犯罪,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