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前段时间曝光了安吉县梅园溪变“黄河”的水环境问题。报道称,附近居民反映,这条“黄河”已经存在两个月,不可思议的是,当地河长竟让其堂而皇之过了关。
尽管该问题曝光后得到及时整改,类似水环境问题总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却不免发人深省。“河长制就是在河边打个卡就完事了”“请相关负责人把‘马’走完,把‘花’看完”“巡河不能成为总结里的一份业绩啊”……网友对此评论多多。
做过不等于做完,更不等于做好!“河长制”这项正被全国推广的创新之举,在新时代水环境治理中功不可没。可就是这样一项经多地实践验证的好制度,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却在执行落实中跑了偏变了味,作风“走马观花”、标准“见好就收”、态度“我行我素”、监管“降格以求”,重痕不重效,留迹不留心。于是乎,“河长制”在这些地方和部门就只成了件徒增修饰的华丽“外衣”。制度执行如此“浑浊”,比那条梅园溪之“黄”更显可憎、更需反思。
制度,是“战场重器”,决非“秀场礼服”!千万莫让制度成“外衣秀”!
近年来,各领域都涌现出不少像“河长制”这样的好制度,有些更已推广成为社会治理的“标配”。但我们确实应时时自问,这其中有多少已沦为或正在沦为形式主义?留意身边不时看到,有的信奉“拿来主义”,习惯走捷径“复制粘贴”他山经验成果,看似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却缺乏效果导向、务实观念、系统思维,只求华丽之“壳”而无意精髓之“核”;有的追求“政绩繁荣”,喜欢玩概念,不管某领域有没有需要都生搬硬套设些五花八门的规规条条,装点了“门面”,低效多余的程序却生生耗费不少人财物;有的存在“交差思想”,既不甘落后于人,又不愿脚踏实地,热衷于“纸上得来”,奢求以“躺平”换“躺赢”……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这些现象的滋生,于工作于事业而言,有百害无一利。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能执行、强执行!如果对某制某规只求所有、不求管用,不研究实施和监管机制来保障,不落细考核和评价机制来配套,充其量是一种急功近利、沽名钓誉的政绩观,说到底是一种有负我们时代使命的形式主义。如果只想着穿上制度的“外衣”,却不注重“内在”支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能御寒保暖的“外衣”再光鲜也是“皇帝的新装”。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同样是抓制度落实,为何结果大相径庭?不妨解开“外衣”找找答案!
作者:张锋
编辑:闵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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