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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经济日报收集编辑:山西经济日报
1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为巩固扩大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国家在对全体居民医保参保人给予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基础上,根据地方财力和不同个人的承受能力,有针对性安排专门政策予以支持。
国家医保局表示,针对地方财力不同的客观实际,国家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财政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并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针对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国家通过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依据困难程度分类资助其个人缴费,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对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了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减轻个人缴费压力,确保应保尽保,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186万人。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医保补助资金投入,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方面,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其中对西部地区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的比例给予补助,为最高档比例,对中部地区补助60%,东部地区补助10%~50%不等。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70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473亿元,中部地区1603亿元,合计占补助资金总量的83%。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省份和西藏、新疆的倾斜支持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11亿元,其中80%以上流向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