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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是有一种情况您可能忽略了,而且很容易“中招”,那就是“隔夜酒”,大多数人认为,经过一夜的休息,酒醒自然没事,实则不然,“隔夜酒”仍有可能构成酒驾、醉驾!
2023年8月08日上午,云南省永平县公安局龙街派出所在辖区鸡龙线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查获三名浑身酒味的驾驶人,而三名驾驶人看到自己检测结果后都懵了,表示都是前一晚喝的酒,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酒驾、醉驾。
案例一
8月08日08时37分许,驾驶人徐某驾驶云NP686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鸡龙线执勤点处被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8月08日09时35分许,驾驶人邹某某驾驶云LXG70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鸡龙线执勤点处被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邹某某带至永平县龙街镇卫生院进行抽血检验。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
8月08日09时41分许,驾驶人吉某某驾驶云L1E23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鸡龙线执勤点处被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吉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永平警方提示:饮酒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隔夜休息、多喝水、服用醒酒药等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快速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切勿心存侥幸。酒驾、醉驾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查严处。在此,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莫要心存侥幸,酒后拒驾,树牢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生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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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李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