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24日讯 2月23日,山东省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日照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于善翔以《强化社会组织执法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为题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日照市民政局紧紧依靠党建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管理,加大僵尸组织的出清力度,2022年全市共撤销登记44家、注销登记108家、打击非法组织11家,其中,市管组织撤销登记29家、注销登记70家、取缔非法组织2家。
领导重视支持。面对僵尸组织多、执法人员不足等实际,局领导高度重视,增加了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设施设备,为执法提供了保障。
部门综合执法。通过明确党建责任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相应责任、日常加强沟通、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以及清理僵尸型组织等工作联合行动等办法,建立了部门综合执法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突出教育引导。加强培训教育,探索设立“青益学苑”,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开展说服教育,充分利用日常备案、执法检查等各个时机,加强法治教育,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在局官方网站专门设立专栏、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法规政策、相关工作的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坚持依法行政。对于轻微不合规行为,采取主动服务、谈话提醒、行政约谈等办法,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教育引导;对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符合撤销登记条件,坚持分类处置,先引导主动注销,对既不整改又不注销的,坚决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对于因其他违法行为达到撤销登记处罚条件的,严格依法处置决不手软;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保存证据,及时整理形成执法案卷,日照市一执法案例被选为日照市首批优秀示范执法案例。
下一步,日照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登记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三合一体”监管体系,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通讯员 张小丹)